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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与Ella合作后,吴尊与师姐Ella不断传出绯闻,要吴尊定义Ella,他说她是一个非常可爱的朋友:“她很开心,我觉得她很会照顾人,很会弄气氛,只要有她在大家就蛮开心的。”对于未来的另一半,吴尊说最重要的是感觉:“我觉得很难讲,可能那个女孩子很活泼或很文静,很难讲,假如我对她有感觉,就愿意牺牲一点,然后把感情弄得更好。”
-吴尊的小秘密
(一)关于广州
“出道以前就来过广州三四次了,我跟爸爸一起去的,去看一些……因为广州有出产很多东西呀,去那边逛,进点货。”
(二)关于文身
“那个是我之前在澳大利亚读书时文的,是一个古董的锁头,然后还有铁链啊,有个锁头套在那里。那个时候觉得蛮酷的啊,然后自己又健身,有一个文身也蛮不错的。”
(三)关于早恋
“中学的时候吧,16岁。”
(四)关于礼物
“最难忘的是在澳大利亚读书时候的女友送的乔丹的球衣,是金色的,她特意从美国订回来的,在情人节的时候送给我。我一直穿着打球,后来洗得有点褪色了,很舍不得,就收起来不再穿了。”
(五)关于疯狂
“一个人坐飞机跑到美国去看乔丹打篮球,谁也没告诉,就自己去了,因为那是他最后一场,我觉得再不去就看不到了。”
(六)关于入行
“最早鼓励我入行的是郭富城。他有一次在澳大利亚住的酒店跟我和爸爸妈妈住的是一家,我们在大堂碰过面,我们聊了下健身,然后他对我说我‘前途无量’,但当时的我从来没想过要当演员。”
(七)关于家庭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他们都非常疼我,我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很支持。我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候说闽南话,我家是从祖父的时候移民到文莱的。”
-吴尊自我剖白
(一)我很认真
“我做事很认真,每件事都会尽力去做。”(吴尊为了演好跳高选手左以泉,跟随台湾跳高队练习一个多月,最高能背跃式跳过170厘米)
(二)我爱运动
“我很喜欢运动,打球,健身什么的都喜欢,可能这样会让人觉得有活力。”
(三)我会煮菜
“我以前在澳大利亚读书,很爱吃西餐,所以自己就学着弄,我蛮爱煮东西给大家吃的,可能这一点有些女孩子会喜欢。”
吴尊的博客,坚持中英文双语,里面有他的工作安排、计划、行程和生活琐事、照片,每篇博客几乎都有近万人评论。最受不了的是每篇结尾处必然是以“小分享”结束,而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多喝水,多吃水果……”难怪“飞轮海”的成员说他有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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