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魔”贺俊岭在法庭上接受审讯。
本报东莞讯 (记者 彭姣时)通过抢劫破烂佬、出租屋主等,在21个月的时间里,先后作案18宗,杀9人伤10人。“杀人狂魔”贺俊岭案震惊东莞。昨天,贺俊岭案再次在东莞中院开庭审理,记者与“杀人狂魔”进行了一场近距离对话。
为“保名声”出走东莞
昨天下午3时,东莞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贺俊岭案,就司法机关查证的新证据进行质证。据了解,从2006年4月,贺俊岭在惠州落网后,司法机关对贺俊岭的犯罪进行了长时间的侦查;至今年4月才进行了第一次庭审;但由于案情复杂,司法机关再次进行了补充侦查。
到目前,经公安、检察院认定的抢劫案有18宗,死9人伤10人;不过,据悉,经贺俊岭自己交代的作案数已超28宗。检察院主办检察官表示:由于很多案件找不到被害人或家属等其他旁证,因此司法机关没有对该部分案件进行确认。
贺俊岭,男,1974年2月9日出生,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河南省邓州市人。
昨天,本报记者与“杀人狂魔”进行了一场近距离对话,贺俊岭告诉记者,由于2003年在家乡与人发生纠纷伤了人,为了逃避公安机关,贺俊岭和弟弟远走广东
东莞“避风头”。“在我们家乡,如果被关押,那就坏了名声,做人会抬不起头。”不过,让他想不到的是,本为了“保名声”而出走的贺俊岭,从此走上了一条“名声扫地”的不归路。在东莞,“没有钱”的贺俊岭结识了一帮专门靠偷抢生活的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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