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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殷玉晓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此前与敏敏父母的沟通和同珠海方律师的联系,下一步将代表敏敏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的各项内容加起来有六七十万元。目前,敏敏的父母居住在珠海,边打工边为女儿打官司;而敏敏已经不在珠海,于一周前返回了河南。
殷玉晓律师说,敏敏对于法律知识不很懂,目前把民事诉讼等事情都委托给了珠海方的律师。现在她回到河南,她不想同外界有联系,想用时间来治疗身心遭受的创伤。为尊重敏敏的意见,律师没有透露其养病地点。
据介绍,虽然敏敏经过了多次手术治疗,但是目前身体仍然非常虚弱,抵抗力极差,经常感冒、发烧。
■案情回顾
蔡敏敏是舞阳县姜店乡蔡庄村人,15岁时,通过老乡介绍来到珠海市魏娟家当保姆。2006年1月,她因眼睛和面部肿大、鼻骨断裂并塌陷、嘴巴撕裂且牙齿掉光、身体多部位受伤等住院治疗。在家人的追问下,蔡敏敏说出了被魏娟虐待长达5年的真相。很快,家人向警方报案。随后,雇主魏娟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8月8日,该案在珠海市首次开庭。公诉人与魏娟及其辩护律师主要围绕魏娟是否对敏敏进行严重伤害以及敏敏全身累累伤痕如何造成展开激烈辩论。而被告坚决否认自己有过严重伤害对方的行为。
2006年11月2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近4个月、前后5次开庭审理后,判处被告魏娟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宣判后魏娟不服,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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